家谱1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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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韶山孙氏家训十则
一、遵国法。国家颁布的政策法令,应视为生命,凡我族人必须学法守法,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。 二、孝父母。父母其恩如天地,凡我族人切不可失敬弃养。 三、和兄弟。生则同胞,居则同室如手足,不和兄弟是伤残手足,凡我族人必须尊兄爱弟。 四、睦宗亲。宗族,吾身之亲,万脉同源,始出一祖,不敬宗族,近于禽兽,凡我族人切不可相欺相残。 五、重祭祀。祭祀,民族传统,国人之常情,凡我族人切不可怠慢。 六、勤学勤劳勤俭。偷安懒惰,必然饥寒,凡我族人必须勤学,勤劳勤俭,自强不息。 七、互帮助。天灾人祸,一家有困,全族支援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。 八、五腹之内不能开亲,近亲不能结婚,优生幸福后代。 九、亲生子女,继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,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。 十、谱书传子不传女,更不准外传。严防虫蛀,不得轶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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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app 2024-01-14 湖南| 家训| 阅463 编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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